根据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及培养目标要求,该专业本科生必须经过专业实习。通过实习,把所学的专业理论性知识与实践相结合,进一步加强实践能力,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,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,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,为走向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根据衡水学院教务处的安排,现制定化工学院2011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实习计划。
一、实习目的和基本要求
目的:
专业实习是高等院校学生非常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,可以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我国(或本地区)高分子产业发展的现状,学习工人、工程技术人员及科技人员的崇高品质和敬业精神。专业实习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,培养学生树立实践观念、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,从而达到巩固、加深和拓宽课堂所学专业基础知识的目的,并通过专业实习,使学生更加热爱专业,提高学习的自觉性。
基本要求:
本次的实践教学活动内容以生产实习为主;主要包括对高分子相关企业生产特点的了解,对高分子合成的原理、方法、设备及工艺条件的了解,对高分子制品的加工原理、方法、设备及工艺条件的了解,对高分子产品检测技术的了解等。另外,在进入厂区内参观生产装置之前,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,以确保整个实习期间的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。
二、实习方式、时间、地点:
1、实习方式:分散实习
2、实习时间:8周
3、具体时间安排:
第1周2015年3月1日—3月8日企业安全教育、认识实习;
第2—7周2015年3月9日—4月17日 岗位实习;
第8周2014年4月18日—4月24日 实习总结。
三、实习内容
(1)掌握1-2个主要高分子加工设备或聚合物合成设备的工作原理,结构特点和操作条件;
(2)掌握1-2个聚合物制品或典型聚合物合成的主要工艺流程,生产原理及主要控制条件;
(3)了解聚合物产品的检测知识和质量保证体系,以及原料、成品、半成品的性质规格与用途;
(4)培养应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去解决生产问题的能力;
(5)建立初步的工程技术观点;
(6)实习结束,填写实习手册。
实习工作结束两周内,系实习领导小组应汇总实习的工作情况,写出全系实习工作总结交教务处。总结内容应包括:实习的基本情况、实习质量分析和评价、实习中存在的问题、意见和建议等。
四、实习成绩的评定
实习成绩采用“优秀”(90-100分)、“良好”(80-89分)、“中等”(70-79分)“及格”(60-69分)、“不及格”(60分以下)五级计分制。其中优秀成绩不超过20%。实习成绩填入《实习鉴定表》。
实习成绩不合格者,按照《衡水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组织领导
领导小组组长:陈彦芬副组长:邢广恩齐双春
实习小组成员:王焕英孔欣欣刘娜
指导教师:孔欣欣刘彦彬李小科
六、指导老师
见附件指导教师安排
七、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
1、实习前两星期了解和落实实习单位有关情况,拟订具体实习进度和实习方案,为学生做好一切准备工作。
2、实习期间,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,加强指导,引导学生深入实际,虚心向工人师傅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,布置一定的思考题或作业,并及时检查和督促。
3、指导教师应根据该实习单位的具体要求,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在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。
4、教师要以身作则、言传身教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、健康与安全,重视劳动教育与专业技能的培养、提高。
5、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时,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和教育,对情节严重、影响极坏者,指导教师应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,并向系(部)和教务处报告。
6、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,争取现场专业技术指导和帮助,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关系。
7、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协助实习单位填好学生校外实习鉴定表,实习结束时统一收回系里,并装入学生档案。
8、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。指导教师的总结应在实习结束一周内报系(部)办公室。
化工学院
2015年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