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申报的“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”已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正式列入2019年新建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。实验室建设周期为二年,建设期内以“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(筹)”(以下简称实验室)名义开展工作。
根据《河北省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(冀科平〔2018〕10号)和《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(筹)筹建工作方案》(院政发〔2019〕65号)文件精神,实验室根据建设和研究需要,本着“专项、流动、合作、竞争”的原则,面向校内设立自主研究课题,支持符合实验室发展方向与研究目标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。
一、资助方向
1. 湿地生态系统关键过程;
2. 湿地生态学理论与方法;
3. 湿地生物多样性;
4. 湿地生态系统退化过程和机理;
5. 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生态修复技术;
6. 湿地生态系统健康评价。
二、资助经费和研究期限
1. 2019年度自主研究课题资助金额原则上5-10万元/项;
2. 研究时间: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衡水学院在职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,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
2.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,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课题的研究。
3. 优先资助对象:3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,或实验室固定人员。
四、自主研究课题申请程序
1. 申请人可下载《自主研究课题申请书》,按规定的格式,认真、如实填写。申请人所在部门应签署意见,部门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;
2. 课题申请书须提交纸质版1式3份,电子版发送到HKLWEC@126.com,邮件标题注明:姓名+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;项目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;实验室在收到课题申请书后,组织专家和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,择优资助;
3.自主研究课题批准后,实验室即向课题申请人送达《课题批准通知书》,根据课题批准通知书的要求,在课题申请书的基础上,认真填写研究任务书,并在接到《课题批准通知》的一个月内将研究任务书交回。
五、自主研究课题管理与考核办法
1. 课题负责人应认真撰写《课题总结报告》,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和学术委员会进行验收;
2.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,或SCI检索论文1篇,资助经费5万元,论文数量加倍,资助经费10万元,且研究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。课题成果应标注:“本研究得到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(筹)自主研究课题的支持”或“Supported by Open Foundation of Hebei Key Laboratory of Wetland Ecology and Conservation”;
3.对取得重要进展并有良好研究前景的课题予以连续支持。
联系人: 武老师
电话:0318-6015910
通讯地址: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衡水学院河北省湿地生态与保护重点实验室(筹),053000
电子邮箱:HKLWEC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