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教学质量,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,保证各项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,在执行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,对本系教学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。
一、教学管理人员职责
1. 系主任教学工作职责
(1)根据系的专业建设需要,及时提出教师进修、攻读学位以及人才引进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计划;
(2)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;
(3)组织落实教学计划实施工作,安排教学工作任务;
(4)组织检查教师教学情况,包括教案准备、授课计划落实情况、教学效果、教学秩序等;
(5)组织做好开学准备、期中检查、期末总结、考试等工作;
(6)负责安排青年教师首次开课前的试讲工作;
(7)负责处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并及时向学院汇报。
2.主管教学副主任
负责组织全系教学工作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,深入教学第一线,及时了解教学动态,制定系教学工作计划,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,总结并及时向主任、书记汇报教学工作;传达、落实学院、教务处等部门对教学工作的安排;协调系与教务处、系际之间的工作关系。
3. 教学秘书
教学秘书协助主管教学副主任组织教学工作,具体职责有:
(1)协助主管教学副主任对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组织讨论、修订完善;
(2)协助主管教学副主任定期组织各教研室、实验室的教学研究活动,听取、反映教改建议与意见,并做好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规划、教学经验总结等的具体组织工作;
(3)协助主管教学副主任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,定期参与召集教师和学生座谈会,了解和反映教学中出现的问题,提出处理建议,落实处理意见;
(4)根据系统一部署和规定,安排期中教学检查;
(5)编制学期教学实施计划,协助主管教学副主任落实好教学任务;
(6)及时向专业班级公布下学期的教学实施计划,组织好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;
(7)掌握各类教学实践环节(实习、实验、设计)的准备、实施、小结等情况,协助主管副主任做好毕业答辩、成绩评定等工作;
(8)及时催交、上报各类教学管理表格;
(9)负责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工作,及时统计学生学籍变动情况;
(10)负责档案管理工作,及时为教学、科研提供所需要的档案资料;
(11)认真做好各类文件、通知的收发与传递工作;
(12)负责办公用品的供应与管理;
(13)定期统计上报教职工考勤结果。
(14)完成学院教务处和系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
二、系团总支辅助教学工作职责
1、根据系的统一安排与部署,每学期定期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反馈、测评;
2、负责学生方面的学习秩序检查,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主管学生的副书记和主管教学的副主任;
3、负责收集学生对有关教学的信息和意见,并及时向学院汇报。
三、任课教师职责
1、认真学习院、系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,并认真贯彻执行;
2、有义务承担学院及系所分配的教学任务;
3、认真制定学期/学年教学计划,并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,精选教学内容,精心设计教学环节,注意所任教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衔接与配合,认真制定课时计划,并做好授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;
4、贯彻启发式教学思想,重视教学研究,改进教学方式、方法,正确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不断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;
5、负责课堂教学秩序的管理,严格学生考勤;
6、认真批改作业,并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;
7、及时了解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帮助;
8、严肃学生考核环节:
(1)严格考试命题。命题须反映本门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,一般2份试题,并附有标准答案。经系主管教学副主任检查签字后,再交系主任审核签字;
(2)考试试卷一律采用教务处统一模板,并要妥善保管,杜绝任何透露试题内容的言行;
(3)认真贯彻学校严肃考试工作的规定,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,按照规定的方式考核,任课教师无权进行变动;
(4)阅卷工作要严肃认真,采用集体流水阅卷,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;
(5)负责成绩单填写工作,连同平时记录、平时成绩等,考试后三天内连同试卷一起上交系;
(6)学生对成绩提出异议时,可以进行查卷,但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的程序进行。成绩的变更须经主管教学副主任签字;
9、 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、场所组织教学,不随意停课、调课、与他人换课、请他人带课等。若确实需要,必须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;
10、遵守作息时间,不迟到、不提前下课,不随意延长上课时间。
化工学院
2007年6月